
攜程網被訴誤導乘客
今年4月,金先生在攜程網購買了5月5日23:25四川航空公司,從三亞到成都的機票一張,票價1110元,另加燃油費150元,機場建設費50元,共計花費1310元。
5月4日,金先生在攜程網發現同一班次票價僅售460元。
5月4日23:23金先生致電攜程網客服熱線4008206666,工號為385512的客服專員起先跟金先生說“460元的票已經售完。”金先生再次刷新攜程網頁面,看到該票依然顯示有票。385512號客服改口承認還有余票。這一確認過程浪費了金先生的退票時間,導致退票費的增加。按攜程網規定“24小時外退票,將產生10%退票費,24小時內將產生20%-30%退票費。”
金先生與四川航空公司溝通,對方告知“收取票面價10%的退票手續費,收取票面價10%的改期手續費,不允許簽轉。”金先生在四川航空公司查詢到,他所購的機票票價是1070元,攜程網標出的價格卻是1110元,也就是說攜程網在收取售票傭金的同時賺取了40元差價。
金先生向攜程網投訴后,接到工號為380763的主管答復,主管稱因金先生錯過了“提前24小時辦理退票免手續費”的有效期,如金先生想辦理退票,需收取20%的退票費。攜程網將給予金先生2000積分作為補償,金先生個人賬戶中已有的22200積分可用于兌換此次產生的退票費。
金先生認為如果不是工號385512的客服專員將其誤導,耽誤了退票時間,則不會產生額外的10%退票手續費,對此攜程網應當承擔責任。
主管向金先生承諾5月5日24點前解決問題。
5月5日9:06,金先生接到工號為82516的投訴主管的電話,主管承認客服人員存在欺騙行為,但仍將未能及時退票的責任歸咎于金先生。主管提醒金先生在航班起飛2小時前必須支付新訂票產生的460元票款,如不支付,3折機票將被取消。1110元機票的退票辦理必須在起飛前兩小時解決,否則將產生30%退票費。
5月5日10:19,金先生又接到工號為86544的投訴主管的電話,告知他“5月5日15:00點前必須支付票款,如不支付,3折機票將被取消。”反復的付款催促讓金先生不能理解,他是攜程網的白金客戶,按攜程網的規定可在辦理登機牌前再付款。
直至5月5日23:25航班起飛,攜程網都未能兌現承諾,對金先生的退票事宜給出解決方案。
5月8日,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部將金先生的投訴轉發至攜程網工作人員,收到回復如下:“金先生在我公司網站預訂了‘三亞-成都’的7折票,訂票將近1個月后,金先生在我公司網站又發現同一班次航班出現了3折票,隨即致電我司客服要求退票,并為其預訂新的3折機票。我司客服起初查詢時并未找到該3折機票,幾次刷新頁面后最終找到,并為客人重新預訂,根據相關規定,國內機票屬于隨訂隨售,該退票已經超過了24小時內的有效期,所以需要正常收取相應的退票費。不過,金先生認為客服存在‘有意無意的欺騙’,并且不同意支付相應的退票費。我公司與金先生溝通安撫后,最終做出由我公司承擔一半的退票費的處理結果,金先生對此表示接受。”
針對機票退款問題,投訴部專員詢問四川航空公司得知,分3種情況收費,即乘客在飛機起飛前24小時退票,收取10%的手續費;在飛機起飛前24小時至2小時內退票,收取20%的手續費;在飛機起飛前2小時或起飛后退票,收取30%的手續費。攜程網則稱:“無法給出具體答復,機票折扣不同,退款不同,用戶在退款時網頁會有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