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曹先生最近給中國質量萬里行投訴部發來投訴,去年10月,他在山西臨汾一家4S店里買了一輛一汽奔騰轎車,不過買車過了一年,卻遲遲沒有合格證。
據曹先生介紹說:“從2012年7月到2013年1月在這家山西臨汾銀光實業集團下面的4S店購車的車主都上不了戶。跟他同款車的有20多位車主沒有合格證,此外,據曹先生講還有購買一汽歐朗的90多位車主也沒有拿到合格證,都是全款買車。正常上戶應該一個月左右就能拿到牌照,可現在過去一年多了,也遲遲不給合格證。”
曹先生告訴我們說:“目前這家4S店在今年年初的時候已經關門,他和一些車主打過110,去過當地派出所和經偵大隊,都沒有幫助他們進行解決。”
曹先生在使用了兩個月的臨牌后就一直沒開過車,之后在臨汾當地媒體報道后,4S承諾今年8月4日拿到牌照,可直到現在廠家一直沒有給牌照。據曹先生和別的車主了解到的是這家4S店已經將合格證抵押給銀行,而4S店老板早已不見人影。目前很多車主因為沒有合格證上不了路,買來的車就放在家里。
實際上,合格證被4S店抵押給銀行或第三方已經成了汽車銷售行業的潛規則。據業內人士透露,這涉及融資的問題,汽車銷售商經常會遇到資金困難,不得不通過這種方式來融資。賣了汽車后,銷售商才能從融資方手里把合格證拿回來,這就造成了合格證不能與新車一同交付;更有甚者,經銷商會一次性抵押多輛汽車的合格證,因此,有時候即便是消費者買車時付了全款,也需要等待多日才能夠拿到車輛合格證。如果遇到特殊情況,經銷商還會將賣車所得款用于資金周轉,也會導致消費者遲遲拿不到自己的汽車合格證。
中國質量萬里行隨后也聯系了岳成律師事務所的李冉律師,據李冉律師的解答,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八條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的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有權根據商品或者服務的不同情況,要求經營者提供商品的價格、產地、生產者、用途、性能、規格、等級、主要成份、生產日期、有效期限、檢驗合格證明、使用方法說明書、售后服務,或者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有關情況。
此外,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二)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三)向有關行政部門申訴;(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4S店不按約定向消費者交付合格證系違約行為,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消費者可采取上述途徑進行維權。
李冉律師提醒:“為避免此類問題發生,消費者在簽訂汽車購買合同時,可約定消費者提車時銷售方應同時隨車交付合格證和發票等相關手續,消費者再付全款,或明確約定消費者付款后幾日內銷售方交付合格證和發票。”
不過,在涉及到消費者方面,汽車合格證的管理和追責在中國還屬于空白區。新近出臺的《汽車三包政策》中,要求品牌汽車廣商提供4S店全部手續,包括合格證,但卻完全沒規定4S店必須提供給消費者合格證。
曹先生說:“目前唯一的途徑是通過法律訴訟,但是能不能最終拿到合格證還是未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