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11月11日參加淘寶天貓商城“1111”雙十一活動,生成訂單,訂單號為246450844666338生成時間為00:01:29及訂單號為170889015536338生成時間為 00:03:35,但是由于支付寶系統自己崩潰,未能付款,當時頁面顯示,三天內付款,我于11月11日早上8點半左右付款,但被告知,由于商品庫存不足,不能付款,后聯系天貓賣家,天貓客服,均已我未付款為由,訂單中的商品不能為我保留.。天貓商城在活動中從未提及付款才能保留訂單中商品,而且在我生成的訂單中也只提示我三天內付款。現在賣家讓我取消訂單,天貓商城客服也認為這與他們無關,不予解決。作為消費者清早積極參加其活動卻得到這樣的答復是極不公平的,且根據合同要件,購買合同是成立的,其要求是無理和粗暴的,因天貓或賣方的原因導致我無法交易,過錯不在我,因此我要求按照交易流程走下去的要求是合理合法的,希望能得到315維權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