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2年9月5日在國美電器官方網上商城購買了尼康D7000單反相機,商家承諾帶發票,2012年9月11日收到購買物品,可是沒有發票,當時在簽收單上已注明,送貨的快遞員也簽了字。隨即我聯系了國美客服,她們說是忘記了,給我補發張電子版的發票,我說也行,只要能報銷就行,之后就是漫長的等待,直至今日也沒有收到發票,即使我現在也沒有辦法在單位辦理報銷手續。在這期間我無數的打電話、聯系網上客服得到的都是“再等等”一類搪塞的話。我沒有辦法只有通過315這個渠道來維護一個普通消費者應有的利益。再者,國美這種不開據發票的行為目的是什么?!我只知道有些商家為了逃稅不給消費者開發票,不知道國美的這種做法是不是也是如此?!! 本人所購商品國美網站訂單號是:3150371432 現本人要求國美方把商品發票補發過來,并補償本人相應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