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3年3月10日 21點13分在聚美優品網站(名品折扣)購買一輛 “樂的 酷派摩托車8011紅色”,網頁上明明白白寫著的商品參數: 品 牌: 樂的 分 類: 名品折扣 適用年齡: 1-5歲 充電時間: 8個小時 使用時間: 2-3個小時(連續使用) 時速: 2.5千米/小時 是否帶遙控: 否 重量限制: 35KG 電源方式: 充電式 電瓶: 干式密封電瓶6V4AH 電機: 25W 保險絲: 4A(自復位) 產品重量: 7公斤 顏色: 紅色 車身尺寸: 70*38*55CM 包裝尺寸: 55*40*32CM 但實際收到的產品說明書:重量限制:25KG 本人多次與商家聯系,給出的解釋是25KG和35KG沒有差別。本人作為一名普通的消費者不明白這25KG和35KG之間的差別是否真的不存在,如果真的不存在差別那么請商家解釋一下為什么要在網頁上注明35KG,而不是25KG???是否存在故意或者欺瞞消費者????還是有別的什么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