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28 在淘寶天貓霖汶數碼專營店購買3G上網卡年卡(訂單編號:202383076370534 )。商品介紹時沒有提及該卡有流量共享功能。在實際使用時發生超流量情況(2013年1月補交265元流量費,實際有可能是其他卡共享造成超流量)。2013年3月20日賣家在該卡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辦理了換卡,導致在我手中的3G卡無法使用。網上查詢流量發現3月22日開始補卡在上網使用。 氣憤地是在我發現無法使用時聯系商家,堅持該卡是正規卡可以正常使用,在咨詢了電信10000號以后才得知該卡為流量共享卡以及3月20日被換卡的事情。 希望退回該卡的購買費用481元以及后期265元所謂的超流量費。以及損失的相關人力以及電話費用100元。 淘寶我投訴了說超90天的他們不管,我買的是1年卡,既然這樣淘寶以后應該只允許賣季度卡。 商家也是耍無賴,希望315給予幫助;蛱峁┢渌对V途徑,如100報警商業欺詐是否會受理!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