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洋電視是2012年5月3日在庫巴網下單的。(單號1112070300234301,據說在庫巴已經查不到了,但手機號可以查到)。2個月后,也就是2012年7月初,電視出現橫條花屏情況。電話告知三洋后,立馬來看了。出具鑒定結果是無法維修,只能更換。當時為了這個事,和庫巴網拉鋸長達半月之久,最后終于給我換了一臺。本以為以后不會有什么問題了。沒想到,換了不到一年,2013年6月又出現這樣的問題。6月16日三洋上門檢測,出具證明,無法修理。立即與庫巴網(此時已被國美收購)交涉,當天中午就給我發短信(是短信,有憑有據)要求我購買包裝箱、備齊配件即可等待對方審核退貨處理。好,我找三洋廠家買了包裝箱(費用210元,有憑據)。包裝到了以后,我按庫巴要求,發郵件,該描述的都說了、拍照了發給對方。隨后,我每天電話咨詢處理情況,每次得到的答復都不一樣,一個說可以換,一個說不能換。庫巴管理真是混亂。最近10天的電話不下10幾個。得到的最新回復是不能退。只能修理。如果只能修理,為什么要發短信叫我去購買包裝箱?一年前的東西,誰家還留著包裝箱?一年內出現2次同樣的故障,不是產品問題是什么?三洋開具證明可以退貨。為什么庫巴死活不接受?電話費、時間浪費,庫巴是不是也要賠償我的損失?我現在只要求庫巴把電視收走,錢退給我,損失什么的我可以不計較。否則,我將訴諸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