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1月9日下午從國美在線主頁彈出窗口的團購宣傳鏈接頁面以7888元下單訂購LG品牌型號為55LA6600液晶電視,(團購頁面宣傳的原價是9999元)。2014年1月11日收貨后發現直接從商品頁面下單居然是7288元加送300紅卷。團購于2014-1-14結束(已截屏),但商品價格7288是從2014-1-9日開始就可以查到(也可通過其他網頁的快照查到)。所以在本人購買期間1月9日至1月14日,同一商品在同一賣家(國美在線)同一時段銷往同一地點內出現2個價格,本人被動通過國美在線主頁的虛假宣傳鏈接購買了產品價格是虛高的,所以國美以團購名義銷售高于原價的產品,存在價格欺詐的嫌疑,當通過投訴/保價要求國美立即退還600元差價和300元紅卷被拒。 根據國家計委出臺的《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可認定國美在線存在以下不當行為: ——對同一商品或者服務,在同一交易場所同時使用兩種標價簽或者價目表,以低價招徠顧客并以高價進行結算的。 ——使用欺騙性或者誤導性的語言、文字、圖片、計量單位等標價,誘導他人與其交易的。 ——虛構原價,虛構降價原因,虛假優惠折價,謊稱降價或者將要提價,誘騙他人購買的。 按照相關法律:任何單位或個人對價格欺詐行為均有權向價格主管部門舉報。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將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進行處罰。 國美店大欺客,請求315為消費者做主,要求國美立即退還600元差價和300元紅卷。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