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在品質團購買的199元左岸攝影,因實地考察后發(fā)現(xiàn)質量過差,申請退款,品質團未退款至銀行卡,而將199元退至品質團余額,此筆款項只能將在品質團里消費,這明顯就是強制消費。因怕麻煩,在2014年1月1日下單1月16日付款,購買一床品四件套,價值299元,外加快遞費10元,共人民幣309元。品質團顯示1月17日發(fā)貨說快遞5天到貨,五天內無任何物流信息,第六天我打電話至ems客服,客服說并未有此郵件,致電品質團說賣家已于1月11日休息,貨不能發(fā)出,要等到2月11日后才能發(fā)貨。申請退款,退款中199元還不能退至銀行卡,只能退到品質團余額,問其原因,客服人員說是品質團的規(guī)定。很明顯這是霸王條款,強制消費。我在此投訴品質團,希望品質團將我的錢退還到我的銀行卡或支付寶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