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1號店活動,本人下了19個訂單,然后被1號店系統取消,客服電話告之說我的訂單屬于批發嫌疑,所以取消了。經我多方了解,有些消費者只下了一個訂單也同樣被取消,所以理由不合理。 至于賠償問題,1號店給我的賠償是一共賠償50元。經我了解,有人同樣下了19個訂單,賠償高達4000塊。為什么一號店這樣欺詐我,為什么處理方案會截然不同? 后續我多次主動致電一號店詢問,1號店方面愛理不理,拖延戰術,應該想最后磨到消費者不了了之。對方最后的一句總是記錄下來,向上匯報,然后給我電話。但一直沒有再接到過電話了! 續:3月4日經過本網站投訴,專員于3月5日15點給我電話,告訴我不要在意其他人賠付多少,強調針對我個人,只能賠付50元! 這是否是一種歧視呢?作為一個網絡上的電商,面對的是成千上萬的消費群體,為何要歧視消費者,這中間是否存在地域歧視或者個別群體歧視呢? 作為一個消費者,遇到需要維權的時候,只是尋求一個合理的解釋與公平的對待。 這認為1號店在對待這些問題上, 歧視我,無視我! 據我了解,也掌握一定證據,別人都是賠付100元一單以上的,最高達到200一單的。 希望平臺能幫我反映上去,至少給我賠付100元一單,并鄭重地向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