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4年3月29日成功下單購買一件始祖鳥衣服+一頂始祖鳥帽子,訂單編號:C03-8538943-2447809 。下單后即采用支付寶支付了全部貨款,3月31日該訂單顯示成功,預計送達日期為2014年4月8日,而同訂單內的帽子顯示已經發貨,預計送達日期為4月2日。也確實在4月2日收到了該訂單的帽子。4月2日,在撥打電話同亞馬遜客服溝通的時候,對方也承諾正在配貨。 4月3日,在查詢狀態的時候忽然發現沒有了該件衣服的訂單信息!大驚,遂打電話給亞馬遜客服,對方反咬一口,說該訂單就只有一頂帽子,沒有其他商品!我舉證指出支付寶的付款信息記錄,對方客服人員回答在查詢下,然后就承認了該訂單的兩件商品的事實。然后又對我說,已經提前郵件通知我缺貨取消了。我憤怒,我說我的郵箱和手機微信綁定,我沒有收到任何郵件告知,并且再次打開郵箱查證,沒有收到任何亞馬遜的通知.本人提出恢復訂單做為投訴依據時候,對方置之不顧。這種沒有任何商業道德準則,并私自修改訂單信息的無恥做法讓人痛恨! 亞馬遜這種無視國人,無視中國法律,蔑視中國法律制度的漏洞,凌駕于中國法律之上的各種公司制度,棄商業道德于不顧,妄自決定達成的要約行為,棄國際慣例的通用做法,還請315的各位領導作出嚴厲嚴肅的處理!對于不斷擴大的電商市場,不斷增長的電商同顧客之間的矛盾,還請315給出一個合理合法的保護雙方利益的一種公平的商業環境,對于亞馬遜單方面做出這種沒有任何溝通和告知的霸王式的解決問題方式,并在出了問題后毀滅證據,客服極力推脫責任,絲毫不告知為何撤單理由的這種可恥行為,希望貴部門能真正重視,制止這種矛盾的日益擴大。并對這種不合理的行為做出懲戒,以示一個文明國家捍衛人民利益的不懈努力和斗爭!謝謝315,還請各位領導重視人民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