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龍去脈: 2014年3月28日在當當網以網銀支付了235.2元購買了4本書,按訂單顯示預計送達日期是3月30日。 4月4日還未收到書,我就給了當當客服一封郵件詢問,第二天對方以手機短信告知會在24小時內處理,4月7日收到其客服電話告知我買的書的快遞包裹丟失,丟失了沒辦法我便同意其退款。 4月8日接到其客服電話說他們領導說不能直接退款到我的銀行卡賬戶,可以退到余額寶,我以為是他們的規定所以也同意了。于是我登陸當當賬戶,沒看到余額寶里有退款,我在他們的客服服務幫助里看到相關退款條款規定,是“網上銀行支付就以原支付方式退回”。于是致電當當客服,結果對方反復說只能退回到余額寶。又打其投訴電話還是被反復告知只能退回到余額寶。而且被告知沒有其他解決方式。 為什么我不接受退到余額寶?程序麻煩,時間漫長。需要我去余額寶轉賬,說是48小時到賬然后再申請再當當審核需要72小時(3個工作日)再銀行受理需要72小時,再轉到我的卡上。 于是我想到315投訴并且寄托最后一絲希望能解決這個問題的您: 我本來是嫌貨到付款麻煩所以直接在線網銀支付的,當當網這樣的退款方式讓我更麻煩并且浪費更多的時間,包括要寫這封投訴的郵件。雖然金額不大但是不寫這封投訴郵件會有更多的消費者被當當糊弄產生更多的時間浪費。我希望當當履行他們的規定承諾:按原支付方式直接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