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客服人員為客戶所說的口徑不一致,一人一個答案和口徑。(給美團客服打電話一會說1天給回復結果,一會說是2天給回復結果。答應的承諾的事情從來不兌現) 2美團客服嚴重強調最終解釋權歸他們所有。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布的《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明確經營者不得以“最終解釋權”為借口,侵害消費者的權利。(搞活動是一種策略,也是客戶開心的一件事情,但是他們沒有按照活動走,還趾高氣昂,得意忘形的跟顧客說最終解釋權歸他們所有,但我查了下法律,其實這個是違法的,是欺騙消費者的。) 3沒經過客戶同意單方面取消訂單,讓顧客無法享受到應該有的實惠。 4強制性消費,未消費錢不退 5消費訂單內容和商家提供的內容完全不一樣。導致損失巨大。(開開心心請朋友去吃飯,地方有些遠,我們倒了2次車,結果到店,商家給的訂單的內容和美團上提供的內容完全不一樣,原來以為是夠吃的,這會突然間讓弄的很尷尬了。連一個人都不夠。給客服打電話處理,說好了我在店里等著呢,結果我從店里出去坐上車才給我打電話,說了sorry。然后給我10代金券。當時我沒同意,結果他就按照他的方式處理。還給我另外一個訂單給我私自退了。 在這里謝謝辛苦處理繁瑣事務的領導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