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5月9日在京東商城歐信運動專營店購買自行車,收到貨物時,外包裝嚴重破損,里面車子露出來已經變形,完全不能使用,我當場就拒收了,替賣家承擔快遞義務的快遞員也注明了貨物破損,跟客服交涉,給我三種解決方法任選其一,滿足其一答應退款,然后我兩種方法都滿足了,讓我拍照片我就拍照傳給他,讓我令快遞注明破損也讓快遞注明了,然后賣家開始各種借口不給我退全款,扣我30元,意思是貨物破損責任讓我承擔一部分,憑什么?貨物破損我有權利拒收,破損證據我也第一時間跟他提出了,非但沒有對自己商品質量有問題心有愧疚,還要把責任給我,商家實在是太垃圾!商家滿嘴謊言,拒不履行其公司的售后承諾,欺騙消費者,現在對我的態度是屏蔽不理睬,目的就一個,拖著我讓我接受承擔貨物破損的責任,如果貨物我使用了我也就認了,但是從一看到包裝再看里面完全變形,我為何要承擔任何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