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18日我在淘寶買了一塊手表,當時聯系賣家客服,客服說有貨我才下單。可不一會44:43我接到商家電話02160347334說“貨只有一塊有瑕疵的,不能發貨了”讓我申請退款,我當時以“無貨”為由申請退款,于是又接到商家電話1863548****“你的退款理由不行,無貨而退款的話我們損失很大”。我當時并不同意修改退款的理由堅持要求退款,但她們以財務出去吃飯為理由不同意我的退款申請.到了下午我突然接到賣家已發貨的淘寶通知,時間是13:49。我當時很好奇,不是說沒貨了嗎?于是15:00我修改了退款理由為“虛假發貨”。我15:24用手機旺信與賣家溝通,她們說“你要是投訴虛假發貨的話,我們也只能給您安排發貨了,就算是賠錢我們也會從專柜調貨的”。從這句話明顯看出在15:24分她們客服說這句話的時間依然沒有給我發貨,既然沒發那么13:49的那個發貨的提示是怎么回事?????我又聯系她們,她們說貨已經發了。好!我本來就是來買表的,她們既然發貨了我就等吧!可等了3天零20小時也沒有任何的物流信息。于是我用電話與上海市浦東區三林物流公司聯系,第一次通話,快遞公司在要了單號之后說,可能是漏掃描了或者因取件員只帶回了訂單因此只掃描了訂單的條碼而沒有實際貨物。第二次通話快遞客服說我們給你聯系賣家,讓她們與你聯系協商。第三次快遞說確認快件已經發出了,只是沒有到。然后22號賣家通知我,我買的表丟了,還給我一個截圖證明她們發貨的時間是2014-05-18 13:49:01.于是我要求重新補發,但她們又拿出開始的理由“貨又瑕疵,不能發貨”。現在她們為了不讓我有證據證明她們沒貨,在旺信上不正面回答我提出是否有貨的問題,而是一再強調“有貨但就是不能發”,現在貨我沒收到,錢不給退(因為理由對她們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