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1號店長虹旗艦店包裝不結實 導致碎屏 | |
投訴目標:1號店 | 投 訴 人:馮先生 |
投訴時間:2014-06-11 | 投訴地區:北京市 |
我在北京工作,在重慶山區的親戚因為想買電視。我隨即通過1號店購買了長虹旗艦店的一臺液晶電視,價值3000元。因地理位置偏僻,快遞無法直接送至家里,親戚去提的貨。因為家里正在裝修,當時沒有安裝也未拆箱。當裝修完成時,長虹的售后人員上門開箱時,發現屏幕有裂紋,并開具了開箱檢驗證明。我們隨后向長虹和1號店反應情況,并且按他們的要求提供了相應的證明圖片。但一個月過去了,都未得到解決。因為這件事情,導致我現在和親戚的關系鬧的狠僵,妻子也在埋怨我,導致我精神受到了極大損傷,同時生活也造成了嚴重影響。 農村親戚本身經濟也不富裕,又遭受這樣的打擊。希望國家政府能為我們做主,怎么樣保證消費者的正常利益。不知道還有多少消費者遭遇同樣的問題。 1號店既然能夠在網上銷售長虹旗艦店的商品,為什么不負責解決這樣的消費問題。長虹旗艦店的處理態度及速度讓我感覺到心寒,一個大企業就是這么對待消費者嗎?1號店就是這么處理商品的問題嗎?一個商品的包裝就這么脆弱嗎?我們以后還怎么敢在網上購物?請國家為我們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