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銀孚國際報考問題不退款 | |
投訴目標:銀孚國際教育 | 投 訴 人:聶女士 |
投訴時間:2014-08-01 | 投訴地區:北京市 |
本人于2010年10月3日在銀孚國際報考公共英語三,13年3月期考試未過,因此和對方老師手寫約定,若13年9期考試依然未過,全額退款。9期成績出來后,對方老師電聯我說筆試過了,口語未過,我詢問這種情況怎么辦,并表示有簽過手寫約定。對方老師說她不負責這個,所以也不是特別了解。于是我想等有時間了再去了解情況。14年6月份突然想到此事,與對方老師聯系,此老師已離職,只好聯系新接手的老師,結果告訴我說我已經要求退款,并且當期口語沒有再考。對方老師當時都沒有問我是否還繼續報口語,直接就給我的給退了,目前要求全額退款,對方說約定里并沒有說考過一科怎么辦,所以不能給退,問題是我壓根就不知道共三考試可以一科過一科不過,而且約定里寫的很明白是共三考試,并不是筆試或者口試,那就說明是整個公三證。因此我希望對方能給我一個合理的解決方案。 問題歸納: 1、銀孚國際在沒有問清楚的情況下,就私自放棄了我的英語口語考試,并沒有通知到我。 2、學校規定口語部分只退300元,并且是此次去學校才知道的。之前沒有老師跟我提過。 手寫約定里明確寫著公三證,那就意味著是全通過,而非筆試或者口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