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淘寶違規幫助賣家售假 損害消費者利益 | |
投訴目標:淘寶 | 投 訴 人:胡先生 |
投訴時間:2014-12-16 | 投訴地區:廣東省 |
我于雙十一期間在淘寶購買華為手機一臺,訂單編號為848762122805081。賣家承諾是移動定制華為原裝正品5.5寸屏手機,可我收貨后發現是5.0寸屏的山寨機并經移動、華為兩家公司鑒定確屬假冒華為手機。據此,我根據淘寶《假冒商品的爭議處理(買家版)》交易規則的規定,向淘寶提出退款不退貨的申請并上傳了證據憑證,期間賣家并無提供任何證明其手機是華為正品的憑證。淘寶本應根據《假冒商品的爭議處理(買家版)》交易規則支持買家退款申請,但其為了幫助賣家掩蓋售假貨的事實,故意違反前述交易規則要求買家退貨才退款。為防止賣家取回假貨證據,影響消費者對賣家的進一步維權,我拒絕退貨。請工商部門督促淘寶糾正自己的錯誤行為,嚴格按照自己制定的交易規則支持買家退款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