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8日,本人在微信上間接從微信用戶yyq199812026233處購得Adidas yeezy 350 V2 冰藍配色 鞋子一雙,官方售價為1899元,定價2750元,本人直接支付全款2750元。之后在7月11日下午收到貨后發現為仿冒的假貨,沒有任何的質保聲明和收據,之后請求退換,得到的答復是需要寄回驗收鞋子的質量。由于晚上無法攬收快遞,于是本人在2018年7月12日早上聯系快遞員上門攬件寄回。而12日當天晚上快遞即送達,對方不知道因何理由不肯簽收,而延遲到7月14日上午才收件,隨后告知本人鞋子為非正品,拒絕退款。隨后與對方協商失敗,對方執意認為其發出的為正品,系本人將假鞋調包發回。至今錢款與貨都在對方手中。該人以次充好,高價售賣仿冒偽劣產品,給本人帶來極大的困擾。我的投訴訴求是:請對方全額退還2750元并且作出道歉,恢復本人聲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