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6月12日在天貓蘇寧易購官方旗艦店購買了華為honor/榮耀10全網通手機,共計一個,由于正值618大促期間,在購買前向客服了解溝通,是否會降價,客服告知不會,如果降價,15天內會退差價。遂下單購買手機,合計2599元。淘寶訂單號為:176447701657438505。
2:但在2018年6月18日發現該手機降價為2479元,并額外有150元優惠券的補貼,該手機實際支付2329元,與5天前購買的手機有270元的差價,遂后積極與蘇寧易購旗艦店的客服聯系,告知該情況。始終沒有客服應答給予回復,一直是機器自動回復。通過機器回復的指引,表示可以退貨。于是重新下單,訂單號為:179903748804438505。先前購買的手機申請退貨,于6月20號寄出,商家6.21號簽收。
3:由于第一次購買的手機為2599,第二次購買的手機為2329,遂申請退第一款手機。但是第一款手機已經拆封,本著消費者的善意,認為兩款手機是一模一樣的,且第二款手機未拆封,就把第二款退回了,希望商家也不要產生任何的損失。在此過程中一直與商家客服聯系,可是每次都是機器回復,始終沒有給到應答。
4:手機寄回后,在天貓后天也發起了退款申請。本人6.21-7.2不在國內,等到回國后發現,商家駁回的退款申請,且一直不處理,待我與商家溝通后,商家告知串號不一致不能退貨,且我的訂單超過時效,兩單都不予退貨退款,也不予補差價。
5:但是我每一筆訂單都是在規定時間發起溝通,及申請退款,如果當中有處理不當,商家應當予以告知,而非拖延時間,直至超過他認定的處理時間,然后強硬表示不予退貨。且第二筆訂單的貨品,我自發起退貨后,21號退到蘇寧易購的倉庫,就再也沒有收到過貨,已經過去一個月了,一位消費者沒有收到過貨物,為何不能退款。
6:我的訴求就是,退回一只從未使用過的手機,且補償差價,且補償此段時間為此付出的時間及誤工費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