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7月20日購買蜜絲婷去味……香體露80ML共2瓶,合計58.34元。此物品經查是假冒偽劣商品、生產日期是2004年4月18日,限期使用日期是2004年4月21日。純屬欺騙、欺負消費者。要求提供能夠證明商品是進口、合格、沒過期的證據文件,要求給說個合理說法。
唯品會400客服回復:第一次電話已經明確要求提出訴求,答復會將情況要求跟進,第二次電話是2018年7月23日,只口頭說是合格商品,可以提供檢驗合格證如此云云。未能解決本人提出的問題。
2、2018年7月20日,分批次購買累計超過1500元,唯品會官方提示本人獲得贈送商品的權力,按照規定范圍的商品選擇下單成功后,個未能顯示贈送商品的下單情況,回頭再下單已經無權限。
唯品會400客服回復:選擇的商品沒貨,所以沒有贈送成功。但問題1:為什么當時不在網頁停止我選擇無貨的商品?問題2:為什么不能讓我再進行二次選擇贈送商品的權力?客服人工回復均無實際答復。
3、上述兩個事情,唯品會沒有正面回應問題,遮遮掩掩浪費大家時間,關鍵是沒有躺開明亮的態度與合理的立場,能夠讓一個不專業的網購者都心存巨大疑慮,本事就是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