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15日,本人于淘寶網店“杰鈦數碼專營店”購買一價值59元“小米wifi放大器pro”作個人使用。6月17日收到后可以使用,7月3日上午放大器出現問題,與商家聯系后確認質量問題,答應退換,本人支付18元運費。當時包裝已丟,本人另用盒子裝好發回。7月10日商家接收退物,但忘記發貨直至7月19日才發,今日7月23日收到退換的物品,插電指示燈異常閃爍,重置按鈕無用。半小時后指示燈不亮,重置無效,更換插座也無用。本人認為這次退換給我的依舊是殘次品,與“杰鈦數碼專營店”聯系,對方說已超過一個月時間,不能退貨,并且兩次退貨產生的費用由我承擔。后商討后決定可以退貨,但高額郵費依舊由我出,并且加付因包裝缺損產生的“包裝缺損費”,相當于我退款59元產品,另要花費36元郵費再加10元包裝費。本人拒絕后,店家堅持超過7日的郵費由消費者負責。請問消費者為何要為商家質量問題產生的退貨換貨郵費買單?何況產生質量問題的情況并非一次而是兩次,如果次次退換,商家如何能保證再次退換的“小米wifi放大器pro”是否依舊為無法使用的殘次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