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8年7月18日在京東金融APP用銀行卡充值到京東小金庫的錢在基金欄目內購買了3萬金額的嘉實基金,后又于8月1日用銀行卡在京東金融購買了1萬金額,8月6日用銀行卡購買了3萬金額,8月7日用銀行卡購買了3萬金額,先后共計購買10萬金額的嘉實070009超短債基金。在咨詢了嘉實基金的購買和贖回規則后,同時滿足京東金融持有期限7天,贖回0費率,于8月13日在京東金融基金頁面贖回到銀行卡66416.64份額到綁定的銀行卡,按照京東金融的交易說明里的交易規則先進先出,先購買的先贖回,同時滿足持有7天0費率的規則,8月14日到賬銀行卡時交易顯示扣取了手續費449.61元,8月14日和京東金融電話咨詢,同時我又電話咨詢嘉實基金說我滿足了7天規則不應該有手續費,在先后連續一個星期的電話不斷咨詢當中,京東金融扯皮說我用小金庫和銀行卡分別購買了,所以是分開贖回扣取手續費,和他們的贖回規則自相矛盾。在通過一個星期的交涉下,京東金融電話里只原意承擔30元損失,本人無法接受,我的訴求要求京東金融承擔他們規則不清楚,不按照交易規則造成的手續費損失449.61,并補償我的精神損失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