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8月14日在京東商城的賣家“羅技融合專賣店”購買型號為M570的羅技鼠標一個,交付219元。
2、2018年8月20日收到貨物,在拿到鼠標后拆開包裝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進行合理的調試。由于鼠標不適合平時工作使用,想依據商家承諾的七天無理由退貨進行退貨服務,當天遭到商家以影響二次銷售理由拒絕
3、原因如下:在于京東和商家商量無果后咨詢相關信息,查到: 在3月15日正式施行的《網絡購買商品7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中,將一般商品的“完好”界定為商品能夠保持原有品質、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標標識等齊全,并明確消費者基于查驗需要打開商品包裝,或為確認商品品質、功能進行合理的調試不影響商品完好。 收到現在商品符合《辦法》中商品完好定義,同時商家以私自解釋七天無理由退貨要求為由拒絕退貨
4、我的訴求是希望可以退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