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18日,我在阿里巴巴平臺上與深圳市鑫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用因為買他們所謂的開店指導服務,虛假宣傳,誤導購買,在我沒有看到交易合同情況下,騙取我的個人信息,利用我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個人信息簽署打印了一份電子協議。騙取金額違反了刑法詐騙罪。 訴求:退款取消協議。
2018年8月18日,我在阿里巴巴平臺上與深圳市鑫幫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用因為買他們所謂的開店指導服務,虛假宣傳,誤導購買,在我沒有看到交易合同情況下,騙取我的個人信息,利用我的姓名,地址,身份證號,電話號碼個人信息簽署打印了一份電子協議。騙取金額違反了刑法詐騙罪。 訴求:退款取消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