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今年8月23日下單買了一條巴塔哥尼亞的沖鋒褲,其中180元為物款,10元為運費。喲共190元,此褲子為沒有門襟的松緊褲,標識上為38X2的腰身,在極限拉伸的狀態下也不過80,而這一點是出乎我意料的,我的腰圍是82的,臀圍100多,所以怎么也穿不進。要求退貨的原因是在購買之前再三向賣方確認過,他稱他是84的腰都能穿的我這才買的,據此我認為對方沒有如實介紹而發生了不必要的交易。責任應該由賣方承擔。通過平臺調處。得到的判定為我(買家)包郵退回,賣家退款,由于首次在此平臺上出現這樣的問題,我還再次確定了包郵退回的意思,意思為我發順豐到付,于是我就立刻照辦了,沒想到到了賣方那里賣方拒收,理由是未經許可。擅自發到付,自此為了郵費的問題又上平臺調處了兩次,我遞交了所以材料,都是維持原判的,而發生第四次的時候,需要判定的糾紛是郵資問題,而平臺方卻莫名其妙的以商品沒問題,我不遵守約定擅自發到付為由支持了賣方,直接把款發給了賣方,并且關閉了我和平臺方的聯系通道。試問我錯在哪里?平臺方隨意的不尊重事實的處置是負責任的表現嗎?請求還我公理,退我錢款。發生的物流費用也不該由我來買單。
回復內容:
商家:親親,請您提供下訂單編號。;
消費者:賣方通過轉轉平臺發貨的運單號:10325637230919853333 申通快遞 本人按平臺要求包郵寄回的單號:287619498308 順豐快遞;
消費者:于2018年9月7日15:40許曾有一位女性通過010-59024038的電話號碼致電我,自稱為轉轉的客服,和我通話時間約為5分鐘,談及內容為陳述當時的處理依據,但當我駁斥她的觀點、提供依據時電話突然中斷,我回撥數次均無法接入,至現在為止均未有來電。同時補充一點,我也曾致電過010-96315(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反映過這個問題;在這之后同樣有來電自自稱為轉轉客服的一個男性的來電,電話號碼也是010-59024038,經本人舉證、轉轉方給出了退回給我190元、包裹任由我處置的決定,其中10元當天打給我,還有180元在72小時內打給我;這個決定是在他們在通過《中國質量萬里行消費投訴平臺》聯系我之前所作出的,也就是昨天15:40以前作出的。然而,到現在為止未見行動。;
消費者:更正一下是2018年9月6日,不是2018年9月7日,輸入時疏忽了。;
消費者:根據2018年9月6日達成的和解,轉轉方答應的分別以10元紅包于當日打給我、180元以紅包的形式在72小時內打給我的錢到現在我一分錢也沒有收到。;
消費者:現在已經是2018年的9月10日10:29,查閱了我的微信平臺、支付寶平臺,還有轉轉平臺,僅見到在轉轉平臺上收到來自平臺方打來的10元限期在平臺上使用的紅包一個。這與平臺方代表在2018年9月6日14:00承諾的當天以紅包形式打入我賬戶10元,72小時內打入180元做法不一致啊!因為現在早已經過了約定的時間,我不知道是平臺方效率問題還是信譽問題,請作出解釋并處理相關事宜。;
消費者:時至今日,轉轉方仍舊未兌現之前的承諾、將錢款退還給我,而且我希望轉轉方作出解釋,也無人來理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