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8月19日,本人通過餓了么平臺在鮮豐水果(魯能九街店)購買了水果,共計22.4元。
2、2018年8月19日,食用水果后兩個小時肚子開始疼,并伴隨拉肚子的癥狀。下午去藥店拿了藥,并無好轉。2018年8月20日下午病情加重進急診室就醫。
3、2018年20日,我聯系了餓了么客服人員,承諾兩個工作日給我回復,告知“理賠由保險公司負責,會跟保險公司溝通。再次兩個工作日給我回復。”每次來電都告知都是“會繼續跟保險公司溝通。”的結果2018年9月3日餓了么客服來電告知我“不能理賠,直接賠付我22.4元紅包。”我不能認可。
4、原因如下:
1.在餓了么平臺下單的食物出現的問題,平臺理應負責。
2、對消費者不負責,出現問題后不僅對消費者不關心還一味敷衍逃避責任,不去及時解決問題,一直拖時間。一句平臺也沒辦法草草了事。
5、我的投訴訴求是:
1.平臺承擔醫藥費
2.按照食安法進行額外理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