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1、2018年7月30日通過攜程網預訂了8月2日至5日的桂林旅游產品。一個大人一個孩子共計5102元(其中成人門票價格1570元,兒童半價666元)。攜程網標榜該產品為帝王至尊的貴賓團,全程無購物,專車導游,部分景點享受VIP直通的貴賓待遇。 2、實際游玩時完全沒有貴賓服務的,與宣傳資料嚴重不符,攜程虛假廣告宣傳,誤導消費價格偏高的貴賓團,涉嫌欺詐消費者。
3、漓江游船參團時支付門票490元,實際票面價格450元,支付的團費完全不透明。
4、鑒于上述實際與攜程宣傳資料完全不符,按照雙方簽訂的合同:“攜程做出的產品宣傳視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攜程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旅游產品服務,要求攜程網退回旅游費。
補充:2018年8月20日攜程客服電話溝通表示退款600元,并以短信通知2周到賬。至今沒有收到款項,多次電話溝通無果,懷疑攜程忽悠客戶,故意不予退款。請予以協助。
回復內容:
商家:您好,請放心專員正在認真為您處理此事,核實清楚后將及時與您取得聯系,謝謝!;
商家:已經和客人達成一致,客人接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