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9月18日,本人通過阿里巴巴(www.1688.com)平臺購買了仿真假樹榕樹,訂單號221988684769663423 ,共計1個,產品型號為2米高延伸1.5米,并于當日通過平臺繳納了650元貨款,對方未出具發票;
2.2018年9月26日收到貨物,2018年9月27日拆開包裝發現實物與賣家描述差異非常大;
3、2018年9月27日,本人聯系商家,商家以商品為仿真樹有個體差異的理由搪塞,同時本人申請商家退貨退款,但商家不再回復消息,拒絕提供退貨地址及聯系方式等;
4、2018年9月27日,本人申請阿里巴客戶介入,并上傳商家商品圖片及實際到貨商品對比圖片;10月10日阿里巴巴短信通知本人,以本人提供憑證無法證明商品與實物不符為由將款項打至賣家;
5、2018年10月10日,本人再次投訴申請人工服務,并再次提供對比圖片,阿里巴巴短信通知本人在維權期內沒有提供足夠憑證證明商品與實物不符,且阿里巴巴不再重復介入投訴;
6、2018年10月11日,通過阿里巴巴人工服務平臺要對方企業聯系人及電話,客服人員也以沒有為由未提供;
7、我的投訴訴求:阿里巴巴更正本人投訴處理結果,本人退貨平臺退款、由賣家或者平臺支付相關快遞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