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1月11日,本人通過淘寶網平臺購買徐福記沙琪瑪產品,定價21.9元。享受雙十一津貼減免抵扣2.47元,使用紅包抵扣15.7元,實付3.73元(圖1)。 2、2018年11月12日,因淘寶平臺規定11.11日全天無法進行“僅退款”操作,故該訂單在2018年11月12日00時07分申請了退款,商家于00時46分進行了退款處理(圖2)。然而淘寶方面并未按照平臺規定(圖3)將全部15.7元紅包退回并進行延期至2018年12月31日處理,私自扣除其中大部,僅退回0.56元紅包兩個,共計1.12元。 3、發現此種情況后,本人于2018年11月12日上午10:26聯系天貓淘寶投訴處理熱線9510211,并未獲得實質性答復并出現了線路中斷。遂于10:50再次致電,獲知其余14.58元紅包為“淘禮金紅包”并已于2018年11月11日24:59分過期且無法延期使用。本人對此說法表示不認可,并提出要求追查紅包來源。12:26淘寶方面使用9510211回電本人稱14.58元“淘禮金”紅包中,7個均為2018年11月10日晚7時左右獲得,“前后不超過2分鐘(客服語)”[剩余1個為2018年11月10日晚9時獲得]。而我本人于該時段正在與朋友在QQ上進行語音通話,根本不存在進行此種操作的可能(圖4),遂對此種不切實際的說法表示了不能接受并以旺信方式向淘寶客服(旺信賬號洛曉利)提供了相關圖片資料。淘寶客服表示將后續進行查證,繼續與本人聯系。2018年11月13日下午3:28,淘寶方面于本人聯系,繼續堅稱剩余紅包為“淘禮金”紅包無法退還并拒絕進行進一步說明查證。 4、同時經本人檢查,淘寶方面對于所謂“淘禮金”紅包語意不明,根本未對哪些方式獲得的紅包為淘禮金紅包進行詳細說明,且在紅包使用時也未作明確標示(圖5,圖5為淘寶客服所言一類“淘禮金”紅包,可見該紅包無任何標明為“淘禮金”紅包標示)。且淘禮金紅包無法于用戶個人賬戶中查看(圖6),存在不透明,可以認為其存在暗箱操作的可能。 5、本人投訴訴求為: 1)要求淘寶方面對剩余14.58元紅包來源進行合理解釋或退還。公示“淘禮金”紅包獲取時間、方式及使用記錄。對“淘禮金”紅包不退還做出說明。 2)要求淘寶方面解除9510211對本人兩個手機號屏蔽的問題,對本人提出問題進行處理而不是避而不談。 3)保留要求相關合理賠償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