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8年10月26日通過攜程手機APP 購買的10月28日從長春去往廈門的MF8050次航班,張永梅的機票,結果因為攜程網捆綁銷售流氓產品,導致我操作失誤將出票日期選錯誤11.28日,并付款,(每次都要很仔細的取消掉流氓捆綁產品),我在28號發現這個錯誤,并及時又在攜程網購買當天其他航班的機票,以彌補。我第一時間與攜程聯系,攜程的答復是特價機票不改,不退,最多退我八十元的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這讓我無法接受,我要求攜程全額退款,因為是他們捆綁流氓產品造成了我的損失,如果沒有這些流氓產品,我就不會浪費精力是時間看其他沒有用的東西,訂錯票,所以我要求全額賠償,懇請消協幫我維護自身權益,感謝閱讀
回復內容:
消費者:12306就默認無任何多余消費,在支付頁面會顯示是否購買保險業務,攜程卻默認消費捆綁垃圾消費,致使客戶注意力分散造成錯誤,攜程這種賺黑心錢的做法,非常下作,強烈要求還我機票錢,還消費者血汗錢,還消費者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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