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年12月15本人通過淘寶平臺于一家名叫“AJ折扣店1020”購買了一雙Aj1 Mid抹茶綠,當時商品評價中無差評,都為好評(于2018年12月19日,本人再度查看其商品評價時,發現評價的圖片不僅模糊不清,并且與實物不符),標價502元,最終付款480元,除平臺電子訂單以外沒有出示發票。2018年12月18日,商品物流轉入本市西林區物流站,發貨員聯系本人表示商品需要貨到付款480元,通過聯系商家解決,并且淘寶訂單退款480,元,付給了快遞員480元現金。 2.商品于2018年12月19日到貨,當日發現商品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鞋子質量非常差,并且是假貨,同時掛著專柜正品的標識),并立即聯系了商家,商家當日沒有任何回復。 3.本人于2018年12月20日通過淘寶客服對話表示舉報,當日商家對商品進行了下架,并且關閉了平臺店鋪。于2018年12月20日,通過商家的淘寶客服自動回復中的微信號,聯系到了商家個人微信,但本人并未表示來意,只是詢問了一些基本的商品問題,商家在這次對話中表示:商品為高仿盜版品。 4.起訴原因如下:1.商家存在刷單行為,2.商品實物與賣家圖片以及評論不符,3.商品為假貨并標識專柜正品,4.商品出現問題十,商家不僅沒有及時解決,并且置之不理而且下架商品關閉店鋪 5.我的起訴訴求是:1.要求商家以一賠十賠償本人共計4800元 2.要求淘寶平臺立即對其店鋪進行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