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25日本人在小米有品電商購買指紋鎖和保溫杯共計三件物品合一個訂單下單,并采用支付寶花唄分十二期方式付款(含十二期手續費),但之后因他們物流原因導致快遞繞了大半個中國又退回庫中,指紋鎖最后商家補發,兩個保溫杯卻始終未再次補發貨,本人當時要求要么再次補發要么退款(包含分期手續費),然因為年關他們說無法補發,那我就要求退款(兩個保溫杯的原價和12期手續費),但他們只給退杯子原價,愣是不退已經產生的手續費,這個過錯方不是我,我也并不要求多余賠償,我只要求退回兩個保溫杯的原價和分期手續費,可是他們根本在無法說出我過錯的情況下就是不給我退十二期分期費。煩請協會幫我討回公道!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