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2日在天貓戴森旗艦店購買戴森吸塵器最新款戴森V10 Total clean,價值4690元,次日收到貨當即發現無法工作,遂于12月24日寄送至其維修點,發現該機器確實為次品存在質量問題,然后戴森再未有下文,無奈本人于2019年1月4日進行投訴,要求就該機器送至第三方機構出具3C認證的質量檢測報告。 戴森公司1月10日來電稱,懷疑該機器是假貨現內部在查,同時天貓戴森倉庫內無該最新款庫存,讓消費者耐心等待。至于檢測報告,戴森稱承認是次品,不同意交出該設備。 然時值2019年2月 13日,戴森公司仍未見有任何反應。消費者認為作為一個大公司知名企業應負有一個企業起碼應盡的責任以及保障消費者權益的意識,戴森公司在出廠檢測時將次品貼上合格證的行為,涉嫌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同時將消費者冷處理長達50余天,使消費者花了高額的產品價格非但沒有獲得相應的產品以及服務,卻買回來一堆大企業店大欺客的傲慢和愛理不理的態度,給消費者帶來諸多不便。 現本人要求戴森公司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對于最新款產品的以次充好掩蓋庫存沒貨的行為,予以1賠3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