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9年2月13日,通過微信轉賬訂了一束鮮花,計350元。在微信中反復強調要新鮮的。但是2月14日取花時,花不新鮮,花枝上的有些葉子是干的。隨后跟商家協商退款,店員同意退貨退款,說,只有老板有轉賬密碼,無法現場退款,承諾說,沒關系的,我們會退款的。該商家租用的家樂福場地經營,整個事件過程有家樂福當值經理作證。我本人在當時也錄了視頻為證。 2 ,事后,明蓮花藝的負責人吳明蓮,在和我溝通中說,他們就算放了八天的花,也是新鮮的。對于退款一事,她拒不承認,拒絕退全款。 3,我投訴到12315后,消委會負責調解的人說,商家負責人吳明蓮還是拒絕退全款。并要求我當面跟她協商,因為之前跟她溝通過,如2中所述,她否認抵賴的語言,我感受過了。我沒精力,也沒有時間,也不想跟她當面再有什么爭執。 4,作為商家,明明在協商一致后,收回了自己的商品,承諾會退款。為什么要前后不一致,故意欺騙消費者。 5,作為消費者,我在他們同意接受退回商品之后,已經把商品完全退回,商家有何理由要故意扣我的貨款。 6,訴求:請商家退還我全部貨款。原來由微信支付的,請微信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