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月22日在轉轉買了一臺二手蘋果筆記本電腦價格10500元,2月24日順豐快件由門衛代收(未經允許)。29日取到貨,發現底殼有明顯磕碰,鍵盤手感不一電池續航能力差,3月5日申請退款理,由于怕磕碰處引起爭議于是選擇的7天無理由退款上傳電腦的照片和視頻,3月6日平臺提示補充資料,再次上傳,下午轉轉售后拒絕了我的申請(理由為超過7天無理由退款時間),詢問客服,為什么已經申請7天無理由退款,現在補充資料期間卻回復為超過期限失效。
3月8日在未收到任何電話情況下平臺發來短信:與您電話溝通未能接通,問題目前處理結果為:由于您的訂單超過7天退貨時效不支持退貨可申請質保。聯系客服說明了退款的原因并展示磕碰處,從6號開始每天聯系平臺客服聯系溝通多次,回復說隨后會有工作人員聯系。
3月12日下午收到短信回復:經核實檢測報告上有描述磕碰,無法給您賠償。轉轉平臺展示的圖與電腦機身底部的磕碰有明顯差異。因此申請退貨退款,因怕由于磕碰引起爭議所以選擇七天無理由退款。轉轉平臺卻故意申請后補充資料期間以超過時效為由拒絕售后申請,后與轉轉客服溝通多次并說明質量情況,轉轉卻以檢測報告為由拒絕申請。今天是3月18號,電腦連接電源的情況下居然不開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