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線投訴:2020年1月21購買的螃蟹,價值500元,因快遞公司兩個網點之間發生矛盾,導致快遞原路返回上一級網點,導致不能及時拿到快遞,并且派件員說話不負責。現在我作為最終受害者,卻沒有權利找順豐賠償,當時還交了保價費,現在順豐居然說只有幾件放才能找他們賠償。順豐說已經給予賠償了,賣家卻說沒有,而順豐有也不愿意提供賠償記錄,所以一直僵持到現在,我也不知道找哪里維權。 主要的是阿里平臺和賣家都要我提供賠償付款憑據,順豐說我沒有權利問他們要,而阿里平臺和賣家也可以直接找順豐的,也都不愿意去聯系順豐,我很無奈,雖然就500元,覺得心里憋屈。到現在和賣家都只能旺旺聯系,并且都是愛搭不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