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房費變“擔保金” 消費者被扣一半費用不認可
2024-11-20 福建省福州市 點擊:次
投訴內容:10月26日,福建省福州市王女士通過第三方旅行網站預訂了國家會議中心大酒店住宿兩晚,花費1254元。因個人原因,王女士只入住第二晚,第一晚未入住。聯系該網站客服發現,王女士支付的酒店房費變成住房擔保金,最終王女士支付的費用被扣除了一半。
對此消費經歷,王女士投訴該網站三個方面:一是下訂單時未盡充分告知責任。如果通過該旅行網站線上下單,收取的是擔保金,網站應該充分提示,告知消費者,扣取的是擔保金而不是住房款,并明確告知“未入住不退還”;二是入住前未盡充分告知責任。王女士第一晚未入住,未接到該旅行網站的電話告知“不入住無法退款”。王女士咨詢網站客服人員,被告知,已發信息通知消費者這個提示,如果未看到信息,網站視為已告知消費者;三是旅行網站未明確投訴途徑。平臺目前只有“在線咨詢”,客服電話位置非常不明顯,王女士找了兩三次客服電話均未找到,最終,王女士通過酒店工作人員引導找到客服電話。
經雙方協商,第三方網站客服認為需要扣除一半費用,王女士無法認可。
涉訴金額:1254元。
投訴訴求:全額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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