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7日(周末),我單位組織并通過旅行社組團去云佛山滑雪,我和另外一個同事共租一個衣柜,我的東西全部塞進我的雙跨肩包里(包括現金、儲蓄卡、消費卡、手機、照相機、衣服、手提包等),放在同事的衣服上面。我倆鎖好柜子后,我帶上鑰匙一起出去滑雪。
一個多小時后,我出來后用鑰匙打開柜子一看突然傻了眼,包不見了。
隨即通知保安,保安馬上過來看了現場,也調出攝像但是圖像很模糊。
我把情況如實告訴滑雪場負責人,負責人答應等當地派出所調查后有消息再聯系我,讓我等下去。
后來我去當地派出所-----溪翁莊鎮派出所報了案。
由于一直沒有調查消息,據我了解當地派出所也從來沒有認真調查過,至少從來沒有聯系過我,哪怕一次。
我聯系滑雪場就賠償問題溝通一下,得到答復首先是懷疑這件事的真實性,然后就是沒法賠償。
顯然,滑雪場知道這件事打官司比較麻煩,而且難以取證,還有貴重物品丟失不負責任的借口在先,所以就一拖再拖,直到沒人再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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