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因天氣導致無法入住已提前通知酒店卻依然要承擔住宿費
投訴日期:2012-03-19 投訴地區:上海市 投訴人:吳女士
前期預定鼓浪嶼住宿酒店因大霧導致輪渡時間變更,且與返行機票時間起沖突。了解這一情況后已第一時間通知攜程及入住酒店,但攜程及酒店表示無論入住與否都需要承擔住宿費用。覺得如果因天氣等自然因素導致變更所造成的損失要消費者承擔似乎有些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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