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深圳航空
投訴日期:2011-03-31 投訴地區:廣東省 投訴人:馬先生
本人于2011年3月30日晚上23點03分左右在深圳航空官網購買一張從無錫至廣州的ZH9506航班的J艙位機票,由于本人失誤在訂票過程中把日期選錯,應該買4月11日的機票選了4月8日的(由于我4月8日是從廣州飛無錫,腦子混肴了。)。待接到短信,短信內容顯示日期是4月8日,我馬上反應過來自己的失誤。馬上(大約17分鐘)后與深圳航空客服熱線95080轉3號鍵(網上客服)聯系,得到的結果是:該機票已經出票,按照深圳航空公司的條款我所訂購的是J倉機票,退票的話也機票金額全部沒收,只退還機場建設費和燃油附加費。因為這張機票我是無論如何是無法乘坐的,因為之前我訂購了一張同樣是4月8日南航的廣州至無錫的機票,在無法認同客服人員解釋的全部沒收機票款的情況下(因為當班客服人員只能按照深航的條款解釋)無奈之下,我果斷告知深航客服人員將我訂購的飛機票做退票處理。同時我告知客服人員待第二天白天我會與深航就此事再協商。可第二天,結果還是一樣,必須按照深航的霸王條款執行。
2011年3月31日,我上午8點半就上網查看我昨晚所購的飛機票還處于正常狀態,直到中午11點左右在查看時發現該飛機票的狀態顯示“已退票”。而退票申請日期顯示:2011年3月31日10:27:37.這個日期與時間與我實際申請退票的時間完全不符!
故,我請求消協協助維權:
1,我只是在購買機票的時候選錯了一個日期,由于深航的霸王條款使我損失了510元。而且,我及時發現自己的這個失誤并馬上與深航客服代表聯系并表示了我的歉意、是由于我的失誤需要退票。這種情況并不會影響到深航對該艙位的繼續銷售,為什么要沒收我的錢款。航空公司并不是執法機構,對消費者的失誤不應該有罰沒的權利的。
2,明明是2011年3月30日23點多申請的退票,為何會顯示2011年3月31日10:27:37?我也可以認為深航是日期輸入錯誤。但深航的這個錯,誰來懲罰呢?
3,錯誤人人會犯,但由于選錯了一個日期導致損失510元,這個代價有點不合情合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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