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四川航空無故無任何通知晚點24小時
投訴日期:2012-04-23 投訴地區(qū):上海市 投訴人:周先生
事情經(jīng)過:我在3月10幾號便已經(jīng)(具體時間記不清楚)在四川航空公司定下機票,機票是在4月3號由拉薩飛往西寧的(兩人),航空公司當天就發(fā)短信說我的出票成功。
因為出票成功,我根據(jù)時間安排了我的行程,酒店、汽車、以及返程機票,并且都隨即付好定金確認。但是在飛機起飛前,我前往拉薩機場乘坐飛機時,卻被機場人員告知我的航班是4月4號的。我當即就感覺莫名奇妙,致電四川航空,他們電話中說在3月30號航班就已經(jīng)取消,并且說通知了我。這里要強調(diào)一點,他們說3月30號肯定不是隨口說出來的,肯定看到記錄才這么說的。我當時便非常生氣,因為這樣的延誤嚴重影響了我的行程安排,所以讓航空公司給我解決方案,但是他們唯一能夠滿足我的方案便是:當天飛機去往成都,讓后轉(zhuǎn)機去西寧,但是從成都到西寧的機票只能最高報銷300元,在多次抱怨的情況下,他們也只是將費用增加到500元/人。但是當時成都到西寧的機票需要1000左右還不包括燃油附加稅和機場建設(shè)費,如 果選擇該方案,我們兩人需要多出1400多元的費用,所以沒有同意。這時四川航空又提出第二個解決方案,就是我們呆在拉薩,然后報銷拉薩的住宿費用。但是這樣造成我在西寧定金的浪費,我要求他們賠償該損失,當時航空公司便拒絕。所以投訴沒有結(jié)果,只能自己在拉薩住下,然后第二天前往西寧。造成損失(拉薩住宿吃飯:580+西寧租車:500+西寧房費:100=總計1280)
之后返回上海后繼續(xù)投訴四川航空,但是他們以3月23號 發(fā)出短信為由,拒絕我的投訴,并以不合理為由。這里把時間改為23號,并只是以他們的系統(tǒng)圖片為證。
事情經(jīng)過如上,請幫忙爭取消費者的合法權(quán)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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