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2011年11月一次性向金吉列出國留學公司付款三萬人民幣,用于申請六所美國大學。現在由于我的家庭原因,決定不出國了。中介稱不予退任何費。本人覺得中介的答復不合理:因為從2011年交錢后到現在,中介未幫我寫過任何文書,也未申請過任何學校,僅僅翻譯了一張成績單。我的合同一直是暫停執行狀態。 中介一分錢都不退,個人覺得它屬于霸王條款。希望能得到您的幫助,感激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