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主題:鄭州鐵路售票部門制造障礙不給改簽和退票
投訴日期:2012-11-05 投訴地區:湖北省 投訴人:夏先生
本人于11月初在武漢市通過互聯網購票訂購了11月4日的K316次武昌至鄭州和D288次鄭州到開封的火車票,如果按照準點到達,k316次應該在下午2點06分到達鄭州,這要乘坐D288次于3點前往開封就毫無問題,然而k316次晚點2小時,造成我無法趕上d288次列車。我在k316次上詢問車長這種情況怎么辦。車長說只需要持晚點的k316次列車車票作為證明去鄭州鐵路火車站售票窗口改簽D288車票即可,然后我排隊40分鐘,售票員卻告知我這種情況不能改簽,只能退掉D288票重買;于是我又排了40分鐘隊去退票,然后退票窗口卻告訴我,如果要求退掉d288車票,作為證明的k316次車票就必須被鐵路售票窗口收回,這樣我就無法報銷,要報銷,只能去2樓找車長開證明。而這種證明很多公司都是不認的。最終造成我無法退票。我查遍了鐵路部門的規定,首先沒有查到這種情況下不給改簽的理由,其次沒有查到退掉d288票必須先收回那張晚點的k316次車票的政策支持。
我要求:鄭州鐵路部門必須對我這種情況做出正式書面答復,不給改簽的理由是什么?哪里的規定?為何和K316次車長說法不一致?規定是否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退票時必須收回非所退車票的規定來源何處?是否得到上級主管部門的支持?如果都沒有,那我有理由認為鄭州鐵道部門故意設置障礙阻撓客戶改簽和退票。請鄭州鐵路售票部門給予我d288車票退款,廢除不合理規定,并進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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