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7年進入華爾街學習的。由于單位黃了,又生了孩子,生活壓力大,所以考研究生到上海,第一學期考過了大學英語6級,但我的英語是啞巴英語,和上海本地的學生差的太遠。所以報了這個班。課程顧問問了我的情況,包括在上海呆多久,收入狀況等。我告訴她,我在上海還有一年就要畢業,畢業后不能確定留在上海。課程顧問推薦了兩個套餐,分別是7個級別和9個級別。前者是25000元.后者30000元。并且告訴我,可以安排我在一年的時間內完成所有的課程。當時3萬是我所有的積蓄。但剛上了兩節encounter,就無故被學習顧問串通管理人員,將我降了一個級別。這是我在一個月前偶然知道的。2008年碩士研究生畢業后,回原籍。我實際上完成了3個級別的學習。新天地中心的校長把所有沒有上完的課本和作業都發給我,并且告訴我,有很多像我這樣的學生,回去都讀的很開心。我出去前,雖然有職業,但除了上班工作,都在家里操持家務,照顧孩子。不懂法律,也不知道合同變更什么的。所以感覺很討厭,卻不知道怎么辦。新天地的環境很好,學英語口語,最主要的是英語環境。但我回來后,合同中規定的每個單元一對四的外教課、一對8的的2堂外教課,還有每天的英語角,都沒有辦法上。只有在線課程。2010年5月,我的課程沒有上完的很多,對方不答應退款,只好又續報了兩個級別,增加了2年的學時。但對方頻繁的調換課程顧問。剛續報不久,對方的課程顧問換了現在的這位,對方告訴我,我的最后一個學習級別是第一張的合同的倒數第二個級別。而且不給續報的書。我再三交涉,沒有結果。今年10月份,我的在線課程學到了倒數第二個級別。沒有外教課,續約的課程也沒有書。所以希望對方把書寄給我,以便完成其余的課程。但對方威脅我,書一寄給我,就結束合同。此時離約定的期限,還有一個月。我投訴華爾街中心后,對方很快把書寄過來了,但不答應順延因對方課程顧問誤導和不寄書延誤的學習時間。不得已,我又再次投訴,無下文,又投訴,對方答應解決問題。我按照對方的要求,寫了兩份材料。對方答應延長6個月的學習期限。但我考慮到我人在甘肅,不能在英語環境下學習,沒有合同上提供的環境(外教課)。所以提出退還所有未發生的費用。對方不同意退款。今年又電話投訴了3次,化爾街中心的校長迫于壓力,讓我寫不再投訴的保證書,然后延長了6個月的學時,但拖延時間,在線課程晚了一周,在線的CHANNAL,答應開通,卻在合同生效后一個月,也沒有開通。面對面的外教課沒有網上課程,對于遠在甘肅工作的我,根本沒有可能上這個課程。我希望對方退還沒有發生的學習費用,包括2008年回來后,沒有上的外教課和沒有讀的三個級別的在線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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