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千品網團購青島惠合居商務酒店(海爾路店),上面寫著三店通用,而且截止日期是2013年3月31日,我團購了4份,結果提前兩天打電話預定的時候商家說他們已經不認千品網的團購活動了。我一個朋友也打電話問了問,酒店的工作人員說美團網跟拉手網團的還是認的。我就不明白了,千品網上白紙黑字的寫著這個團購活動,商家怎么可以說不認就不認?我們消費的權利在哪?就是今天發生的事,因為爸爸媽媽要來青島看我,所以提前給他們訂個住的地方,你說這種事多讓人寒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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