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6日通過手機電話撥打攜程網客服800-820-6666訂購4月28日19點10分沈陽到合肥、5月1日11點多合肥回沈陽的往返機票共2980元。4月10日攜程電話通知我5月1日中午航班取消,可改下午14點的返回航班。4月11日我電話確認改為5月1日下午2點航班。
4月25日上午攜程客服又來電說5月1日下午兩點的航班再次取消,說等我決定了再給攜程回電。4月27日早上致電攜程,要求退票,被告知要扣除去程手續費500多元。而且4月27日我給攜程打電話時才知道,4月25日下午航班又恢復了,但由于攜程失誤沒有人通知我。責任在攜程沒有及時通知我,而我是在知道沒有當天從合肥返回的航班的情況下要求退票的。而且我訂購的是往返機票,當我知道沒有從合肥返回的航班時,怎么可能還要去合肥呢?為什么由于航班取消導致我退票,卻要扣除我手續費呢?并不是我主觀原因導致要退票的。攜程網在臨近黃金假期時,將客戶之前訂購的低折扣機票以各種理由進行取消,然后再以全價的價格進行重新出售,這是對消費者的欺騙!攜程有霸王條款欺騙消費者,出了問題又將責任推到航空公司身上,說扣款是航空公司定的,但我是在攜程定的機票,并且之間的通知都是攜程客服與我聯系的。之后就是推托不予以解決。請中國質量萬里行一定幫我們消費者討回公道!
4月27日我在攜程進行投訴,期間有主管聯系我說會盡量幫我向航空公司沈陽到合肥全額退票,我今天5月2日接到攜程客服電話說不但去程要扣手續費,從合肥返回沈陽的航班取消這趟也要扣手續費。
投訴理由:本人購買的是往返機票,這是個一完整的商品,由于不可抗拒原因,行程無法執行,商家就應當將整個商品退掉,不應手續任何手續費。要求攜程全額退回我沈陽到合肥的往返機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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