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4訂購了5/15下午15:35起飛的上海-鄭州的CZ3594航班(全價800+基建燃油160),5/15上午9點收到短信通知,此次航班延遲至18:50起飛。收到通知后,即刻聯系南航客服,需要改其他航空公司的中午~下午的任何航班,客服說,此期間任何航空公司都沒有位子,最早的時間就是18:50的飛機。就此我只能服從南航的延誤安排,但是我認為,當乘客乘機延誤時,乘客就要承擔延誤造成的經濟損失(若飛機改簽乘客需承擔改簽費用,若乘客錯過航班時間,乘客自己承擔機票費用),但航空公司只要短信通知乘客班機晚點就不需承擔任何經濟責任。這不是霸王條款這是什么。
其次,南航客服的態度十分可笑,我對他說我解決此類問題他這邊不能解決那幫我找能解決的部門,他說,他們部門沒有電話,所以客服不能轉接電話,他們那邊電話只有打出,不能打進的(試問,有什么電話只出不能打進的嗎)。。。第二,客服就此對我的回答是,他在網上留言讓協調部門來解決,那我問什么時候能解決,他回答,一般2~3個工作日會有回復,試問2~3個工作日后飛機都已經起飛了,我還讓他協調什么呀。。。第三,既然回復太慢,我讓客服留言讓協調部門盡快和我聯系,客服說好的,但是具體回復時間要以他們部門為準。好吧,收到這個很“官方”的回復,等于我沒有得到任何的回復。
最后,試問,我以一個受害者的角度要求南航給予我協調解決此事,南航客服給我的敷衍了事的“官方回復"我實在不能茍同。在我購買全價機票的同時,我卻不能享受到同等的服務。南航也算國內的大航空公司了,在此事的處理上,及客服的培訓上實在是有待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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