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5月9號攜程網團購了蘇州某酒店的住宿,因為描述與團購詳情不符,當晚就要求退款。訂單號1694106已經要求退款,訂單狀態也顯示是已經退款,但至今賬戶還沒有進賬。經過三次交涉,有的員工讓等,有的員工幫反饋,最終攜程方面735354工號的陸小姐,于5月25號下午聯系我說經過查詢,財務在5月15號已經退款給銀行,銀行會在5個交易日內打到我賬戶。我明確告知我賬戶沒有收到任何款項,于是她要求我提供貼圖,于是附上5月份的銀行交易明細截圖證明沒有任何進賬。。。。他們網站承諾的未消費隨時退的解釋是: 退款時間: 客人提出退款申請后,攜程工作人員將在3個工作日內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攜程將為您進行退款。退款申請將在2個工作日內提交至銀行,各銀行會根據其業務流程,在2-5個工作日內退款至您的支付賬戶。請您注意查收(此服務不收取任何手續費);還有另外一種解釋是14天左右,他們的員工還解釋14天是不包括周六日,是工作日為借口拖延,不管是哪種說法,今天已經是2013年5月26號都無法再滿足他們的說辭了,根據他們說5月15號財務已經退給我的賬戶,我還咨詢了我的銀行,他們說他們的說法是不對的,他們銀行當天都是及時到賬的,不會出現這么久的延遲,也就是說他們有違規占用客戶資金的行為,希望能給我們消費者一個說法,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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