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8點鐘,我問順豐快遞員關于寄件后途中是否可以再截停快件要求退回,得到肯定回答后,我將一部港版iphone4手機寄往清遠(快遞單表明了手機imei號)。大約晚11點,我沒收到清遠寄件人的匯款,我立馬聯系順豐客服,要求一定要截件退回(非常非常的堅決,第一個客服電話錄音,我說的關鍵詞:我被騙了!!一定一定要幫我截件退回!!我愿意付雙倍郵費。。N乙煌砩隙己軗,就怕清遠快遞員失責不看貨物退件信息,早晨7點鐘我上網查快遞單號,貨物還在廣州運往清遠的途中,馬上又給了順豐客服電話,重申了貴重請求截件退回,對方告訴我,貨物需要到達清遠分部才可幫我退回。7點半,我又去了順豐分部,快遞員用內部電腦查詢了我的單號,確認客服已在我的單號頁面注明了截件退回信息,快遞員告訴我,他們偶爾也會收到截件退回的情況,他們都會原件退回,我這才放心?墒巧衔10點半鐘,順豐居然電話給我說手機已經派發出去了,我非常的生氣,我已經盡了一個消費者最大最大的努力,居然還將手機派發出去。我又馬上聯系客服,對方回答會幫我盡量收回手機,我回答好,我已經不知道可以說什么了,我咨詢清楚后信任的把手機交給順豐處理,居然是這樣的結果,順豐大品牌,因為信任才把手機交給他們處理,但…。直到今天6月24號,共25天里,即使自己工作再忙,我打了至少15個電話給客服,積極的溝通手機收回情況以及處理方式,他們說他們需要時間,他們要多少,我給了他們多少,積極的配合他們,堅決要求收回手機。大約4天前理賠員給我電話說賠償我1000元,我認為賠償不合理,港版iphone4代手機市價3000以上,而且這件事是順豐內部信息不流通或者內部管理上的問題,卻讓我承擔70%的責任,我已經盡了一切的努力。直到今天,對方依然是霸王式的態度(只賠一千元,愛要不要),讓我不明白“理賠”這兩個字的意思,本來我覺得他們應該付80%的責任,因為這件事完全可以避免,但想到雙方都是受害者,我提議各承擔50%的責任,要求順豐賠償我1500元,但理賠員以快遞有風險和保價的拒責方式拒絕我的合理要求賠償金,難道就要我承擔70%的責任嗎,我做了能做的一切,也做了最大的讓步,“理賠”我沒感受到。今天下午,協商無果,現向你們尋求幫助,我非常的希望公正的你們介入這件事,期待盡快接聽到你們的電話,不勝感謝!!我的電話1314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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